走在熱鬧的廣場上,冷不丁手里被人塞來幾張廣告宣傳單;經過繁華的城市路口,照樣免不了被發傳單的人員圍追堵截;汽車停在路邊一小會,車窗上就被塞上了小卡片、廣告傳單……這些場景,許多市民都曾經歷過。這些形形色色的廣告宣傳品,大小不一,內容多樣,既有新店開張、培訓招生的,也有醫療保健、貸款融資的。大多數被動接過宣傳單的人不會深究,匆匆一瞥后便隨手一扔,結果既破壞了市容環境,又增加了環衛工人的工作量。
自2021年4月1日起,蒙自市城市綜合執法局針對胡亂派發宣傳單、亂丟垃圾、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組織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2021年5月5日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對胡亂派發宣傳單的發單員現場開出了首張最高金額的罰單。
5月5日,蒙自市城市綜合執法局不文明行為專項整治小組的執法人員巡查到天馬路觀瀾學府時,發現觀瀾學府售樓部派出多名發單員在南湖廣場周邊逢人就發、見車就塞,見此情景執法人員當即上前對發單員進行批評教育,并到該公司找到負責人,對其宣傳《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條例》,該公司負責人承認自己的不文明行為,并積極做出改正,保證此后改變營銷模式,不再擅自散發宣傳單,自愿接受處罰。根據《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市綜合執法部門予以處罰:(一)隨地吐痰、便溺,亂倒(排)污水,亂扔果皮、紙屑、煙蒂、塑料袋、口香糖、宣傳單等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對該男子罰款200元,這是開展不文明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后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對胡亂派發宣傳單開出的首張罰單,卻反映了我市在創文過程中從嚴從細管理,動真格求實效的工作作風。
截至目前,蒙自市城市綜合執法局不文明行為專項整治小組對不文明行為共處罰:亂扔煙頭23起,共罰款115元;亂扔垃圾59起,共罰款385元;隨地吐痰95起,共罰款520元;發宣傳單13起,共罰款650元;亂倒污水4起,共罰款110元;翻越道路隔離欄8起,共罰款400元。
下一步,該局將進一步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強化依法查處力度,對違法散發廣告傳單的行為,不僅查現行、嚴處罰,還要通過收繳的廣告傳單線索等追根溯源,深挖雇主一并處罰。同時,著力營造濃厚整治氛圍,加強宣傳引導,在警示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的同時,倡導廣大市民自覺抵制散發廣告傳單行為,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做起,傳遞正能量、傳播真善美,自覺維護城市衛生環境,為文明舒適的生活環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來源 蒙自城市綜合執法局